各街道党工委、镇党委,区直局以上单位:
经区委研究决定:
梁达全同志任政协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党组成员,免去其清城区水务局党组书记、成员职务;
何灿飞同志任清城区水务局党组成员、书记,免去其清城区燕湖新城建设指挥中心党组书记、成员职务;
黄小明同志任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,免去其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;
谢盛军同志任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,免去其清城区横荷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;
冯毅同志任清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,免去其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、成员职务;
谭晓文同志任清城区凤城街道党工委委员,免去其清城区飞来峡镇党委委员职务;
吴嘉辉同志任清城区飞来峡镇党委委员,免去其清城区洲心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;
朱小丽同志任清城区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,免去其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;
免去温国华同志的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、成员职务;
免去廖伟坚同志的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党组成员职务;
免去李广海同志的清城区信访办副主任职务;
免去李晨同志的清城区东城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;
免去郑柏艺同志的清城区凤城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。
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组织部
2017年11月30日